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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愛姆歐光電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和
地下水自行監測報告(公示版)
1.1工作由來
江蘇愛姆歐光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姆歐)位于鎮江新區國際化學工業園青龍山支路1 號,南臨新昌源化工,東臨青龍山路,北臨鎮大鐵路,西臨賽菲新材料,地理坐標為東經119°37′28.10647″,北緯32°9′50.05985″,占地41000m2(合61.5 畝),規劃用地類型為第二類建設用地。愛姆歐屬C3985 電子專用材料制造行業,專業生產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純金
屬有機化合物(MO 源)以及聚烯烴/合成橡膠行業專用烷基鋁催化劑,是國內能夠實現烷基鋁和高純MO 源規?;a的大型企業之一。企業產品分高純金屬有機化合物(電子化學品)如二乙基鋅和烷基鋁催化劑如氯化二乙基鋁等兩大板塊,其中二乙基鋅產品純度達99.9999%以上。
為切實加強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國務院制定發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 號),簡稱“土十條”?!巴潦?/span>條”中指出針對我國現階段的土壤污染狀況,應當“強化未污染土壤保護,嚴控新增土壤污染。”其中,為“防范建設用地新增污染”,應當“自2017 年起,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要與重點行業企業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明確相關措施和責任,責任書向社會公開。”并且“加強日常環境監管。各地要根據工礦企業分布和污染排放情況,確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實行動態更新,并向社會公布。列入名單的企業每年要自行對其用地進行土壤環境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有關環境保護部門要定期對重點監管企業和工業園區周邊開展監測,數據及時上傳全國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結果作為環境執法和風險預警的重要依據。”
愛姆歐作為鎮江市重點監管企業之一(參見《鎮江市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鎮環辦2021〕4 號)),2022年11月委托江蘇盈泰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對其廠區開展自行監測工作。按照《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HJ1209-2021)中規定的工作流程,同時依據現場踏勘、排查編制該企業地塊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同時按照監測方案開展自行監測工作并最終形成自行監測報告。
2.1 企業名稱、地址、坐標等
江蘇愛姆歐光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姆歐)注冊成立于2010 年8 月,位于鎮江新區國際化學工業園青龍山支路1 號,地理坐標為東經119°37′28″,北緯32°9′50″,占地總面積41000m2(合61.5 畝),規劃用地類型為第二類建設用地。愛姆歐屬C3985 電子專用材料制造行業,專業生產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純金屬有機化合物(MO 源)以及聚烯烴/合成橡膠行業專用烷基鋁催化劑,是國內能夠實現烷基鋁和高純MO 源規模化生產的大型企業之一。企業產品分高純金屬有機化合物(電子化學品)如二乙基鋅和烷基鋁催化劑如氯化二乙基鋁等兩大板塊,其中二乙基鋅產品純度達99.9999%以上。目前,產品已經廣泛應用于聚烯烴(中石化、中石油、煤化工)、合成橡膠以及微電子、LED/OLED 顯示以及新能源電池等行業。
愛姆歐所在的工業園區為化工企業集聚區,其四至范圍內除東側臨青龍山路為空地,其余均是化工企業,南側為新昌源化工、西側為賽菲新材料、北側臨鎮大鐵路,與普源化工、凱普化學和正丹化工隔路相望。
4.4 各重點場所、重點設施設備情況
廠區內主要構筑物為甲類廠房、危險品倉庫、丁類倉庫、丙類倉庫、焚燒爐設備區、 變電站等。廠區地面都做了硬化,并設置圍堰對初期雨水進行收集;同時設置應急事故 池,防止出現突發情況。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工藝廢氣(不凝廢氣、真空尾氣)、焚燒廢氣。每條生產線均配 套兩級吸收罐、液氮深冷對廢氣進行收集處理后集中通過新增的一根排氣筒(P2)排放 大氣,共設置三套廢氣處理設施。一級吸收罐中為白油;二級吸收罐內填裝物料共三 層,自上而下分別為50%NaOH 層+吸油氈隔板、氧化鈣+吸油氈隔板、活性炭+吸油氈 隔板?!岸壩展?液氮深冷”收集效率為99%。焚燒氣體采用“廢液霧化系統+固定 爐床爐一次焚燒→二燃室二次焚燒→列管換熱器→急冷中和塔→干式噴射裝置+干燥塔→布袋除塵系統→堿液噴淋塔→引風機”最終經25m 煙囪(P3)排放。 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廢主要包括廢危險廢棄物(焚燒爐廢渣、飛灰)、生活垃 圾和一般固廢。危險廢棄物暫存于危廢倉庫,委托有資質的江蘇杰夏環??萍加邢薰咎幹美?。按照《工業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HJ 1209—2021)的相關要求,在了解企業內各設施信息的前提下開展踏勘工作。對愛姆歐廠區內部重點關注對象進行綜合排查踏勘范圍以自行監測企業內部為主。對照企業平面布置圖,勘察地塊上所有設施的分布情況,了解其內部構造、工藝流程及主要功能。觀察各設施周邊是否
存在發生污染的可能性。分別落實相關記錄、資料、現場照片等工作。對發現存在嚴重污染情況者,及時上報相關機構、責任部門并及時處理。
4.4.1 甲類廠房現場踏勘情況
現場踏勘針對的區域主要為甲類廠房一車間、甲類廠房二車間,主要關注物料是否 有泄漏情況,地面是否硬化,是否有特殊維護、定期檢測,對緊急事故是否有管理方案, 現場踏勘情況見表 4.4-1 所示。

經現場踏勘,甲類廠房一、甲類廠房二,地面均為水泥硬化防滲,地面平整,甲類廠 房一有少量泄露痕跡,管路閥門沒有跑冒滴漏現象;生產設備定期有專業人員維護,對于緊急事故公司有相關措施。
4.4.2 焚燒爐車間現場踏勘情況
現場踏勘針對的區域主要為焚燒爐車間,主要關注物料是否有泄漏情況,地面是否 硬化,是否有特殊維護、定期檢測,對緊急事故是否有管理方案,現場踏勘情況見表 4.4-2 所示
經現場踏勘,焚燒爐車間地面均為水泥硬化防滲,地面較平整,有少量泄露痕跡,管路閥門沒有跑冒滴漏現象;生產設備定期有專業人員維護,對于緊急事故公司有相關措施。
4.4.3 儲罐區現場踏勘情況
此項主要排查廠區儲罐區隱患排查,主要針對儲罐有無泄漏,運輸管道、泵體是否有跑冒滴漏的現象發生,對緊急事故是否有管理方案
經現場踏勘,儲罐區(液氮罐)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罐區沒有建設有圍堰,硬化不存在開裂破損等情況。具體情況見表 4.4-3。公司定期專人檢查,對于緊急事故公司有相關措施,對土壤的污染為可能產生。

4.4.4 廠區危險品倉庫、危廢倉庫、丙類倉庫等隱患排查現場踏勘情況
現場踏勘主要針對危險品倉庫、危廢倉庫、丙類倉庫以及空瓶倉庫,查看屋頂/覆蓋物、地面、圍擋等建筑物,是否有特殊維護、定期檢測,對緊急事故是否有管理方案,現場踏勘情況見表 4.4-4 所示。

經現場踏勘,危險品倉庫、危廢倉庫、丙類倉庫和空瓶堆場都做了防雨、地面硬化設施;危廢倉庫有導流溝和廢水收集池,固廢打包后分類處理,此外公司安排相關人員定期檢查地面情況,對于緊急事故公司有相關措施。
4.4.5 應急事故池現場踏勘情況
現場踏勘針對廠區內處理池是否做防滲防漏處理,是否有特殊維護、定期檢測,對緊急事故是否有管理方案,現場踏勘情況見表 4.4-5 所示。
表 4.4-5 應急事故池現場踏勘情況
經現場踏勘,廠區應急事故池,現場檢查硬化情況良好,不存在開裂現象,公司定期安排專人檢查維護,對于緊急事故公司有相關措施。
8 監測結果分析
8.1 土壤監測結果分析
8.1.1 土壤環境質量評價標準
本次調查選用《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
2018)對該地塊土壤中檢測因子的含量進行評價?!锻寥拉h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由國家生態環境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于2018 年 6 月 22 日發布,并于 2018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本標準根據保護對象暴露情況的不同將土地利用類型分為兩類:第一類用地包括GB50137 規定的城市建設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中的中小學用地(A33)、醫療衛生用地(A5)和社會福利設施用地(A6),以及公園綠地(G1)中的社區公園或兒童公園用地等;第二類用地包括 GB50137 規定的城市建設用地中的工業用地(M),物流倉儲用地(W),商業服務業用地(B),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 (S),公用設施用地(U),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A)(A33、A5、A6 除外), 以及綠地與廣場用地(G)(G1 中的社區公園或兒童公園用地除外)等。本次監測地塊為工業用地,因此,本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物風險篩選標準采用《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 1 篩選值(第二類用地)標準。具體標準值詳見表 8.1-1。

8.1.2 各點位監測結果
2022年12月14日至15日,完成土壤樣品采集及送檢工作。現場共采集樣品33個,其 中平行樣3個。共采集監測表層樣(0.2m-0.5m)12個,分別為BS1、BS2、BS3、BS4、BS5、 BS6、BS7、BS8、BS9、BS10、BS11和BS12,每個點位采集1個土壤樣品;土壤柱狀點位 6個,孔深6m,分別為S0、S1、S2、S3、S4和S5,每個點位采集監測3個土壤樣品,共計 18個土壤柱狀樣品,送檢時設置3個現場平行樣。通過監測結果可知,土壤樣品中重金屬 砷、汞、鎘、鉛、銅、鎳、鋅均有檢出,六價鉻小于檢出限;土壤樣品中揮發性有機物二 氯甲烷有檢出;特征污染物石油烴(C10-C40)均有檢出。檢測結果見附件2,土壤樣品中檢出污染物檢出率匯總如表8.1-2所示
8.1.3 監測結果分析
(1)基本理化性質檢測結果
地塊內土壤基本理化性質分析檢測共 33 個樣品,土壤樣品 pH 值在 7.33~8.06 之間。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試行)》(HJ964-2018),沒有極強堿性(pH>9.5)、強堿性(pH:8.5~9.5)土壤樣品;堿性(pH:7.5~8.5)土壤樣品 26 個,占 78.79%;弱堿性(pH:7.0~7.5)土壤樣品共 7 個,占 21.21%;無酸性土壤樣品。綜上所述,本企業土壤樣品整體呈堿性。
(2)重金屬和無機物檢測結果
重金屬共檢出 7 項,分別為銅、鎳、鉛、鎘、汞、砷、鋅,檢出率為 100 %,均低于第二類用地篩選值。
(3)有機物檢測結果
揮發性有機物二氯甲烷有部分檢出,主要出現在 BS4、BS11、S0、S1 的 3.5~6m、
S2、S3、S4 和 S5 采集的土壤樣品中,檢出最大值 25.2mg/kg,均未超過限值標準;石油烴(C10-C40)檢出率 100%,均低于第二類用地篩選值。
8.2 地下水監測結果分析
8.2.1 地下水環境質量評價標準
目前國內尚沒有基于風險的地下水風險篩選標準。我國最新公布的《場地環境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中規定采用《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作為地下水篩選標準。故本次監測地下水環境質量評價優先選用國家標準《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相關標準限值進行評價?!兜叵滤|量標準》(GB/T14848-2017)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發布,2018 年 5 月 1 日即將實施。新標準結合修訂的 GB 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國土資源部近 20 年地下水方面的科研成果和國際最新研究成果進行了修訂,增加了指標數量,水質監測因子指標由 GB/T 14848-1993 的 39 項增加至 93 項,增加了 54 項;調整了 20 項指標分類限值,直接采用了 19 項指標分類限值;減少了綜合評價規定,使標準具有更廣泛的應用性。依據我國地下水質量狀況和人體健康風險,參照生活飲用水、工業、農業等用水水質質量要求,依據各組分含量高低(pH 除外),將地下水質量劃分為 5 類:Ⅰ類:地下水化學組分含量低,適用于各種用途;Ⅱ類:地下水化學組分含量較低,適用于各種用途; Ⅲ類:地下水化學組分含量中等,以 GB5749-2006 為依據,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及工農業用水;Ⅳ類:地下水化學組分含量較高,以農業和工業用水質量要求以
及一定風險水平的人體健康風險為依據,適用于農業和部分工業用水外,適當處理后可作生活飲水;Ⅴ類:地下水化學組分含量高,不宜作為生活飲用水水源。
基于本次監測地塊為工業用地,且地塊未來地下水不開發利用,故本次自行監測地下水環境質量評價采用《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的IV類標準。具體標準限值詳見表8.2-1所示。
8.2.2 各點位監測結果
本次監測在廠區內建設5個地下水監測井(包含1個對照井),采集樣品5個,并設 置1個平行樣。通過監測結果可知,地下水樣品中多項指標有不同程度檢出,具體結果見附件2,地下水樣品中檢出污染物檢出率匯總如表8.2-2所示。
8.2.3 監測結果分析
本項目地塊內共采集6個地下水樣品,監測指標涵蓋《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感官形狀及一般化學指標、毒理學指標等35項,《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1中45項以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烴(C10-C40)和鋅,共有23項水質指標檢出,包括渾濁度、pH、溶解性固體、總硬度、氯化物、硫酸鹽、高錳酸鹽指數、氨氮、氟化物、硝酸鹽、亞硝酸鹽、鐵、錳、鈉、鋁、鋅、銅、鎳、砷、碘化物、二氯甲烷、揮發酚類和石油烴;其他指標均未檢出或低于檢測限。渾濁度、pH、溶解性固體、總硬度、氯化物、高錳酸鹽指數、氨氮、氟化物、硝酸鹽、鈉、鋁、鋅、銅、鎳和砷的檢出率為100%,其中除W3地下水井中的總硬度指標超Ⅳ類水標準外,其他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Ⅳ類水標準。二氯甲烷檢出率為83.33%,滿足Ⅳ類水質標準;石油烴、揮發性酚類、碘化物、鐵、錳和硫酸鹽的檢出率為66.67%,其中W0、W1和W3地下水中錳均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Ⅳ類水標準,超標率50%;石油烴和亞硝酸鹽氮的檢出率為33.33%,滿足Ⅳ類水標準。本次監測中W0、W1和W3中地下水均存在超標現象,其中W0、W1、W3為錳超標,W0點位為對照點,W1為甲類廠房南部區域,W3為事故水池周邊,三個地下水井周邊硬化良好,不存在泄露情況,且W0點位于地下水上游區域,故推測錳超標可能是區域地下水中錳含量偏高所致;另W3中總硬度指標超標,超標倍數0.078倍,且其他幾個點位均較為接近Ⅳ類水標準,故推測該指標超也是區域總硬度偏高所致。綜上所述,江蘇愛姆歐光電材料有限公司內部土壤與地下水狀況總體良好,但地下水部分指標存在超Ⅳ類水情況,故建議不使用該區域地下水作為飲用水使用,同時后期還需依據土壤和地下水相關規范要求對土壤和地下水進行定期監測,從而確定地下水超標是否有擴大的情況。
10 結論和措施
10.1 監測結論
此次對江蘇愛姆歐光電材料有限公司廠區內的土壤和地下水監測中,廠區內土壤中石油烴(C10 ~C40)、鋅等特征污染物以及GB36600 中必測的基本45項均未超過GB36600-2018的第二類用地的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
地下水中渾濁度、pH、溶解性固體、總硬度、氯化物、硫酸鹽、高錳酸鹽指數、
氨氮、氟化物、硝酸鹽、亞硝酸鹽、鐵、錳、鈉、鋁、鋅、銅、鎳、砷、碘化物、二氯甲烷、揮發酚類和石油烴等23項指標有檢出,其中W3地下水井中的總硬度超過GB/T14848-2020 的IV類水質標準,W0、W1和W3地下水中錳均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Ⅳ類水標準,其他地下水中各指標均未超過地下水Ⅳ類水標準,其超標原因可能是區域地下水中該類指標總體偏高所致,另外特征污染物石油烴C10~C40 的檢測值也小于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第二類用地篩選值。
因此,目前江蘇愛姆歐光電材料有限公司廠區內表層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風險在可接受范圍之內,但地下水不建議作為飲用水使用。
10.2 企業針對監測結果擬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原因
(1)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除根據《重點監管單位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指南(試行)》的要求,每2~3 年開展一次全面、系統的土壤污染隱患排查,企業每年應定期對廠區內的生產區、危險品倉庫、危廢暫存間、地下雨污管道和池體等重點區域和重點設施設備開展自查,并及時整改發現的污染隱患,如實記錄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形成檔案文件存檔備查。同時企業還需根據自身生產實際,不定期對隱患點進行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并形成文檔備查。
(2)加強對生產區生產活動的管理
為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風險,企業應加強生產區內廠房內外地面和出入口的防滲措施管理,地面出現裂縫、破損應及時修補,并完善防腐層。
同時,定期對廠區內的地下雨污管道和地下池體的滲漏情況進行專項檢查,防止污染物泄漏遷移造成土壤、地下水的二次污染。
(3)加強設備設施防滲漏建設
企業新、改、擴建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裝置、儲罐池體、地下管道等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風險的設施,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設計、建設和安裝有關防腐蝕、防泄漏設施和泄漏監測裝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土和地下水。防腐蝕、防泄漏設施和泄漏監測裝置的設計、建設、安裝等資料要及時歸檔。如條件允許,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的各設施設備應盡量選擇地上設計且不直接接地,降低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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