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愛姆歐光電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度土壤自行監測方案公示簡版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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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40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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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背景
江蘇愛姆歐光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姆歐)位于鎮江新區國際化學工業園
青龍山支路 1 號,南臨新昌源化工,東臨青龍山路,北臨鎮大鐵路,西臨賽菲新材料,
地理坐標為東經 119°37′28.10647″,北緯 32°9′50.05985″,占地 41000m2(合 61.5 畝)。
愛姆歐屬 C3985 電子專用材料制造行業,專業生產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純金屬有機
化合物(MO 源)以及聚烯烴/合成橡膠行業專用烷基鋁催化劑,是國內能夠實現烷基
鋁和高純 MO 源規模化生產的大型企業之一。企業產品分高純金屬有機化合物(電子
化學品)如二乙基鋅和烷基鋁催化劑如氯化二乙基鋁等兩大板塊,其中二乙基鋅產品純
度達 99.9999%以上。愛姆歐現有在職員工 30 人,全年工作 300 天,一線職工人數 17
人,實行三班兩倒連續工作制;技術管理及后勤服務等崗位實行常白班制。
根據《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 號)、《江蘇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方案》(蘇政發〔2016〕169 號)以及《鎮江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鎮政發〔2017〕
29 號)關于“堅決控制新增土壤污染”、“防范建設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愛姆歐作為鎮
江市重點監管企業之一(參見《鎮江市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鎮環辦〔2021〕4
號))委托江蘇朗地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對企業廠區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進行排
查,并基于隱患排查結果編制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江蘇朗地環境技術服務有限
公司遵循《在產企業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等國家相關技術
導則和標準的要求委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資料收集、人員訪談和現場勘察,對廠區內可
能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隱患的重點場所和重點設施設備進行識別,制定科學合理的土
壤及地下水監測方案。 自行監測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
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的出臺,明確了重點監管企業對于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保護的主體
責任,促使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納入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嚴格
依法依規建設和運營污染治理設施,確保重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開展企業用地土壤
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是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的首要環節,有利于及時發現潛在污染
因素,采取措施防止新增污染,實現在產企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源頭預防,保障土壤第 2 頁 江蘇朗地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及地下水環境質量安全。 自行監測原則
(1)針對性原則
針對企業廠區內的生產情況和產排污環節,識別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隱患的重點場所
和重點設施設備,為廠區內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與環境管理提供依據。
(2)規范性原則
自行監測方案的設計和編制流程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和導則的要求,規范土壤和
地下水監測點位布設、現場采樣及樣品采集和分析過程,確保監測過程的科學性和監測
結果的可靠性。
(3)可操作性原則
綜合考慮在產企業廠區內實際情況,結合當前科技發展和專業技術水平,使土壤及
地下水監測點位布設、樣品采集及檢測分析過程切實可行。 自行監測依據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645 號);
《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 號);
《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保部令〔2018〕第 3 號);
《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2020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技術標準和指南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 819-2017);
《在產企業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指南》(征求意見稿);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第 3 頁 江蘇朗地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166-2004);
《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164-2020);
《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公告 2017 年 第 72 號);
《地塊土壤和地下水中揮發性有機物采樣技術導則》(HJ 1019-2019);
《水質 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HJ 493-2009);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
《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32/4041-2021);
《化學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939-202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 610-2016);
工作內容和技術路線
工作內容
江蘇愛姆歐光電材料有限公司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要求,制定、實施土壤
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組織開展定期監測,及時發現廠區內各重點設施運行過程對土
壤和地下水環境是否造成污染。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1)重點設施及重點區域識別
通過資料收集,人員訪談和現場勘察所得的廠區內各區域及設施的情況,結合生產
過程中污染物的產排及其遷移途徑等進行分析,識別廠區內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隱患
的重點設施及重點區域。
(2)監測內容的確定
針對識別出的重點設施及重點區域,進行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設計,確定土
壤和地下水監測點位的布設、監測項目和頻次、監測井建設和維護以及監測方案變更等
內容。
(3)樣品采集、保存、流轉及分析測試
土壤及地下水樣品的采集、保存和流轉按照相關的國家標準和技術導則 HJ/T 164、
HJ/T 166 和 HJ 1019 的要求進行;樣品的檢測和分析工作委托具有中國計量認證
(CMA)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分析方法優先選用國家或行業標準分析方法。第 4 頁 江蘇朗地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4)樣品檢測結果分析
參照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即 GB 36600-2018 和 GB/T 14848-2017),對樣品
檢測結果進行分析,確定廠區內各監測點的關注污染物是否超過相應的管控限值。對于
已確定存在污染跡象的重點場所或重點設施周邊,應立即開展隱患排查,查明污染原因,
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并適當增加監測點位,提高監測頻次。
(5)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
根據自行監測的工作需求,設置監測機構或部門,配備監測人員,建立自行監測質
量體系,保證和控制監測方案制定、樣品采集、保存、流轉及分析檢測等各個環節質量。
(6)監測報告編制和資料歸檔
廠區內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的相關內容納入企業自行監測年度報告,做好資料歸
檔,并依法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送監測數據。 技術路線
在產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的技術路線見圖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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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1-1 在產企業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技術路線圖第 6 頁 江蘇朗地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企業概況
基本情況
江蘇愛姆歐光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姆歐)注冊成立于 2010 年 8 月,位
于鎮江新區國際化學工業園青龍山支路 1 號,地理坐標為東經 119°37′28.10647″,北緯
32°9′50.05985″,占地總面積 41000m2(合 61.5 畝)。愛姆歐屬 C3985 電子專用材料制
造行業,專業生產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純金屬有機化合物(MO 源)以及聚烯烴/合
成橡膠行業專用烷基鋁催化劑,是國內能夠實現烷基鋁和高純 MO 源規模化生產的大
型企業之一。企業產品分高純金屬有機化合物(電子化學品)如二乙基鋅和烷基鋁催化
劑如氯化二乙基鋁等兩大板塊,其中二乙基鋅產品純度達 99.9999%以上。目前,產品
已經廣泛應用于聚烯烴(中石化、中石油、煤化工)、合成橡膠以及微電子、LED/OLED
顯示以及新能源電池等行業。
愛姆歐所在的工業園區為化工企業集聚區,其四至范圍內除東側臨青龍山路為空地,
其余均是化工企業,南側為新昌源化工、西側為賽菲新材料、北側臨鎮大鐵路,與普源
化工、凱普化學和正丹化工隔路相望,愛姆歐廠區地理位置及衛星影像見圖2-1和圖2-2,
廠區地塊拐點坐標見附表 11-1。
圖 2-1 愛姆歐地理位置示意圖
圖 2-2 愛姆歐衛星影像圖
識別結果
根據識別的重點設施和重點區域,愛姆歐廠區內無液體儲存設施,也無污水處理設
施。生產區域(R2)是廠區生產過程中反應釜等設施設備產排污區域,且兼具原輔料
和成品臨時儲罐(地上)、廢氣處置;危險品倉庫(R3)和丁類倉庫(R4)是廠區內危
險化學品(包括危廢)儲存和傳輸區域,故生產區域(R2)、危險品倉庫(R3)、丁類
倉庫(R4)為一級重點監測區域,其余為二級重點監測區域。愛姆歐廠區地塊內重點
監測區域見圖 3-1 紅色線框,具體劃分見表 3-2。
重
地下水和土壤監測頻次
根據指南,企業進行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監測的最低監測頻次均為 1 次/年。當發現
土壤或地下水存在污染,則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監測方案的樣點布設,增加土壤和地下水
點位年度監測頻次。
廠區地塊內土壤點位監測因子包括 GB 36600-2018 的基本項目 45 項和特征污染物
石油烴 C10~ C40、鋅,具體監測因子見表 4-5。
表 4-5 愛姆歐自行監測土壤點位監測因子一覽表
- - 基于廠區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同源,且固(危)廢和廢氣產排的有機污染物
主要為揮發性有機物。因此,①地下水監測因子包含 GB 36600-2018 基本項目 45 項中
的重金屬 7 種、揮發性有機物 27 種,未包含半揮發性有機物,同時包含特征污染物的
監測因子石油烴 C10~C40和鋅;②根據 GB/T 14848 -2017 常規指標,結合廠區生產工藝
和廢水(生活污水)關注的污染物,包含鋁、COD、氨氮、總磷、氯化物、硫化物和
硫酸鹽,以及參考 HJ 164-2020 附錄 F 化學品制造業潛在特征項目,增加毒理學指標氟
化物和氰化物;③包含地下水一般理化指標 pH、總硬度和溶解性總固體。具體監測因
子見表 4-6。江蘇愛姆歐光電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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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6 愛姆歐自行監測地下水點位監測因子一覽表
安全防護
安全防護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在現場采樣啟動前,與熟悉企業情況的工作人員進行再次交流,對地下相關
管線等情況進一步確認,現場采樣時,邀請熟悉企業情況的工作人員現場指導,避免地
下管線影響施工安全。
(2)現場施工注意用電安全,使用合格安全的施工機械。施工臨時用電主要依靠
柴油發電機供電,同時利用原有供電線路輔助供電,使用前檢查發電機及原有供電線路
的安全性,不得亂拉亂接。江蘇愛姆歐光電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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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機械、設備安全。施工過程中所用的機械、設備均選擇由有施工資質單
位提供,保護措施應完善,由專業人員負責管理操作,使用前進行安全檢查,不“帶病” 工作,符合安全、文明要求。
(4)加強施工期間消防措施。防火區域謹慎施工,搭設臨時工棚應符合防火要求,
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施工材料中易燃易爆品單獨存放,必須符合防火規定,施工過程禁
止吸煙,禁止隨意接觸場地內遺留物料。施工過程中嚴格配備滅火器材。
(5)加強施工現場的人員管理,防止不相關人員進入。采取監督檢查與制度制約
相結合的措施,全方位狠抓施工安全。嚴格執行采樣施工要求。現場委任安全監管人員,
全時段檢查施工規范性。
(6)加強宣傳教育,提高認識。對所有入場的施工人員宣講安全法規和安全常識,
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穿戴、事故應急等內容進行教育,告之現場存在的風險,強調現場
工作的特殊性。